大馬董總主席葉新田被打案:嫌犯認罪 3月將宣判
2009年01月23日 08:52 來源:中國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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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傷董總主席葉新田的林肯智(中)在刑事法典325條文(嚴重致傷)下被控上法庭,他認罪后向受害人及其家屬致歉;法庭將在今年3月2日下判。(圖:星洲日報)
中國僑網(wǎng)消息: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打傷馬來西亞華教機構(gòu)華校董事聯(lián)合會總會(董總)主席葉新田的男子1月22日被提控,他當庭認罪,案件將在3月下判。
控狀指被告林肯智本月11日在新紀元學院畢業(yè)典禮上,蓄意打傷葉新田,觸犯刑事法典325條文。在此項條文下,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的監(jiān)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林肯智當庭認罪,并且向葉新田及其家屬道歉。法官批準林肯智以3000林吉特保釋,同時定3月2日聆聽被告求情,然后下判。據(jù)報道,林肯智過后由父親擔保外出。
22歲的林肯智是新紀元學院戲劇與影像系(舞臺組)第三屆畢業(yè)生,他趁葉新田在新紀元學院畢業(yè)典禮致詞時打了對方一拳,使葉新田受傷入院。
林肯智兩天后向警方自首,當場被捕,但獲準以口頭保釋。由于葉新田傷勢嚴重,因此警方將調(diào)查初期援引的刑事法典323條文(傷人),改為325條文(嚴重致傷)。他的保釋期22日屆滿,他在父母及律師陪同下到雪蘭莪州加影警區(qū)總部報到,然后被警察押往法庭面控。
新紀元學院新任院長潘永忠對林肯智被控感到難過,他希望法官能夠念在被告年輕,給予輕判,讓被告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編輯:王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