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wǎng)消息:馬來西亞《南洋商報》8月21日刊發(fā)題為《須學習奧運精神》的評論文章說,參與奧運會固然要爭奪比賽金牌,但更要弘揚奧運精神。奧林匹克運動強調(diào)的是參與,讓世界各國運動好手在平等和公平的環(huán)境下追求更快、更高和更強。
文章摘錄如下:
馬來西亞的羽球好手李宗偉憑著不屈的意志和精湛的球技,在2008北京奧運會羽球賽中,一路過關(guān)斬將,與世界第一羽球好手林丹爭奪金牌的榮譽,體現(xiàn)了大馬人的奧運精神,雖敗猶榮!
奧運精神是什么?根據(jù)奧林匹克憲章,奧林匹克的宗旨是:通過開展沒有任何形式的歧視并按照奧運精神——以互相理解、和平、友誼、 團結(jié)和公平比賽精神的體育運動來教育青年,從而為了建立一個更加美好的世界來做出貢獻。
這就是奧運精神的原始注解。在世人的注目下,運動好手發(fā)揮個人的最佳潛能,爭取最好的成績。當他勝利了,或突破了人類的體能限制,他將得到勝利的桂冠。
奧林匹克精神是一種生活的哲學,強調(diào)人的身體,意志和精神的均衡發(fā)展,提倡樂于奮斗、遵守社會功德,和以個人的榜樣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一種生活方式。對一個運動好手來說,在公平和無限制下與對手競爭,所得到的勝利才是真正的勝利。
就算是輸了,他不會埋怨別人比他高,或是別人的任何條件比他好,而是激勵自己,努力超越自己的極限,再與對手比賽。
大馬人要學習的奧運精神,就是要有一種奮斗及敢于接受挑戰(zhàn)的精神,而不是畫地自限。這樣,我們才能在全球的競爭中脫穎而出。
李宗偉已經(jīng)為大馬爭取了有史以來的第一個奧運獎牌。我們還等什么?(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