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于今年3月份從大學畢業(yè),然后在4月份就職于日本一個公司,拿到第一個月的工資時,看到七零八碎的被扣去好些稅金,比方說源泉所得稅,健康保險料以及雇傭保險料等,但發(fā)現(xiàn)住民稅沒有被扣去。聽別人說,個人住民稅也應該從工資里面扣下來后,由公司一起支付,但為什么我的住民稅沒有被從工資里面扣除呢?
另外要說明的是,我在上大學期間里幾乎是把時間全部都用在讀書上面,可以說是沒有去打過臨時工,所以沒有其他任何收入。
答:在日本,不管是個人所得稅還是住民稅,原則上是根據(jù)個人的所得金額作為課稅基準來進行課稅的。個人所得稅的課稅基準是當年的所得金額,而個人住民稅則是依據(jù)前一年的所得金額來判定課稅及納付金額的。由于你剛從學校畢業(yè),而且在前年度沒有任何所得(2008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所以今年,也就是說在這個年度里將不被作為個人住民稅的課稅對象。同時要注意,你在今年已從大學畢業(yè),并有了工資收入,為此明年,也就是說2009年度將會被作為個人住民稅的課稅對象。
問:我的父親是一個公司職員,在2008年10月由于生病不幸死亡。父親生前所在公司在年末根據(jù)規(guī)定給父親作了年末調(diào)整,關于個人住民稅的課稅及納付應怎樣處理?
答:從上面的問題可以了解到,個人住民稅是根據(jù)前一年的所得金額來進行課稅的,所以原則上凡是在2008年里有所得的話都應該是作為個人住民稅的課稅對象。但作為判定條件是以“這一年的第一天”也就是說以2009年的1月1日作為基準來判定是否屬于課稅對象。
由于你父親在2008年10月已去世,所以2009年度的個人住民稅將不被予征收,為此沒有納付的義務。
問:我家于2008年7月從A縣A市搬到B縣B市,遷居后的個人住民稅的納付地應該是屬于哪里?
答:判定個人住民稅的納稅地在哪里是以屬于這年度的第一天的1月1日居住地是屬于何處來進行判斷的。由于你是7月份才遷居搬家,所以你的住民稅的納付地仍屬于搬家以前的A縣A市。
問:我在大學畢業(yè)以后由于工作單位離家較遠,所以在公司附近找了住房并從A縣A市把家搬到了B縣B市,但住民票登錄住所沒有進行改動。這樣的情況下,我的住民稅納稅地應該屬于何處?
答:本來個人住民稅是根據(jù)你在此地有否固定住所作為判定條件的,原則上住民票的登錄地點在何處就應在何處納稅。但是根據(jù)規(guī)定如果是實際居住地與登錄地相異的話,盡管實際居住地沒有進行居民登錄,也應作為此地的居民來征收個人所得稅。由此可見,你即使是住民票登錄地在A縣A市,但由于居住在B縣B市,所以你的住民稅的課稅地應屬于B縣B市。( 來源:日本新華僑報;作者: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