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段時間,有關“山寨”或褒或貶的爭論不絕于耳。有人認為山寨精神是一種平民精神,是帶有顛覆與挑戰(zhàn)性質的草根大眾對于正統(tǒng)社會的反抗;也有人認為山寨精神不是平民精神而是流氓精神。
各種聲音蜩螗沸羹,挺“山寨”派和反“山寨”派,爭得不可開交,誰也不能說服誰,甚至連那些貌似中立的中庸者,更多的是玩詞匯游戲,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令人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
那么,“山寒文化”到底憑借了什么魔法,成為一種說不清道不明而又四處蔓延的社會現(xiàn)象?
在漢語詞典中,“山寨”一詞原代表那些占山為王的地盤,有著不被官方管轄的意味。如今我們所說的“山寨”一詞來自廣東方言,意為盜版、仿制,是一種由民間IT力量發(fā)起的產(chǎn)業(yè)現(xiàn)象。“山寨廠”則在廣東方言里早已有之,指常見于粵港一帶的非正規(guī)、小作坊式的各類工廠。
可見,“山寨”的主旋律就是“惡搞”,核心內(nèi)容就是戲仿。而且傍的是“名氣大款”。凡是名氣比較大的東西,才能享受“山寨”的待遇。沒有商業(yè)價值的大糞,名不見經(jīng)傳的張三李四,是沒人會花時間和精力去“山寨”的。所以,我在《周正龍翻案 “華南虎”也有“山寨版”?》一文中說:“山寨到底是啥玩意?說白了,山寨就是惡搞的弟弟,善搞是也。無非是一些假冒偽劣的產(chǎn)品,占山為王,搞包裝割據(jù)。此外無限拔高山寨的觀點,全是扯談!
“山寨”和“惡搞”本來是一對難兄難弟,本質就是模仿。然而,“惡搞”這個詞太硬,貶義較重,聽起來不大舒服,“惡搞文化”的口號喊起來不是那么響亮,所以在網(wǎng)絡風行了一陣子便偃旗息鼓!皭焊恪敝笕《氖恰吧秸!吧秸边@個詞比較軟,比較中性,不容易招人罵。
于是一些人把“惡搞”改頭換面成“山寨”,然后再把“山寨”和“文化”拉扯在一起,肆意夸大“山寨文化”的內(nèi)涵,弄成了油光可鑒的“山寨文化”,山寨的地位便開始水漲船高。山寨的地盤,甚至擴張到了央視的《新聞聯(lián)播》,令人刮目相看。
認同“山寨文化”的人,大都是把“山寨文化”和“草根文化”相提并論,混為一談。其實不然。
有一部分草根文化,積極向上,開拓創(chuàng)新,具有強大生命力。大凡主流文化,都是從草根文化提煉出來的。沒有廣茅的草根文化,就不可能產(chǎn)生什么主流文化。草根文化和主流文化,兩者之間擁有很大一塊交集,而不是水火不容的對立關系。
“山寨文化”恰恰缺失的就是這些東西。山寨文化的惰性是傍“名牌大款”,缺乏自己的創(chuàng)新,習慣在模仿的床上睡懶覺。草根文化的精髓部分,經(jīng)過時代的洗禮,很有可能擠身主流文化之列!吧秸幕眳s注定是借人家的名氣,仰人鼻息。山寨走的是打家劫舍的道路,打土豪,不分田地,干的是小打小鬧的活兒。當年毛澤東,如果按照“山寨文化”的搞法,搞個“山寨國民黨”出來,在此基礎上,無論你怎樣折騰,是不可能搞出名堂的?隙]有千千萬萬的革命先烈,前赴后繼,跟著這個“山寨刮民黨”拋頭驢灑熱血,毛澤東頂多成為“山寨蔣介石”,絕對不能成為中國人民的大救星,潤澤東方。所以,欲成大事者,必須革新,另起爐灶,光明正大打出自己的旗幟。
因此,可以這樣說:所謂的“山寨文化”,其實就是在“惡搞”的臉上貼金,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文化。
有人認為:“山寨產(chǎn)品中多數(shù)是通過節(jié)儉模仿重新賦予創(chuàng)意的產(chǎn)品。有的產(chǎn)品特別是手機產(chǎn)品,往往整合了不同優(yōu)質品牌的長處,更能根據(jù)平民階層的需求,增加新功能,從而成為一種新產(chǎn)品,這種從模仿到創(chuàng)新的生產(chǎn)方式是促進技術進步的必然途徑,對我國IT行業(yè)及制造業(yè)等其他行業(yè)都有有利的方面!
這就是人們津津樂道的山寨產(chǎn)品所謂的“創(chuàng)新”。價格低廉的山寨機,如果真正做到了“整合了不同優(yōu)質品牌的長處”,那么,商家絕對不會打出“山寨”的牌子,而是堂而皇之地打響自己的牌子,你叫“諾基亞”,他干脆就叫“亞基諾”,在價格、性能方面,理直氣壯地把品牌機打得丟盔棄甲,落花流水。然后,搖身一變,變成新的品牌,價格比諾基亞還要高。
說白了,“山寨機”根本沒有這種能耐,它是一種投機取巧,是對名氣的巧取豪奪,打一槍換一炮。你是名牌是嗎?你是名人是嗎?那好,我搞個“山寨”出來,打個擦邊球,揩點你的油水。看到人家乳房大,立馬“山寨乳房”;看見哪個明星能掙錢,立即有人去“山寨明星”,除了意淫,就是利用人家的名氣掙點錢。有人喜歡“山寨貨”,咱就上升到“山寨文化”的高度,喬裝打扮成“弱勢群體”,少交點稅金,少交點這個費那個費什么的;如果沒有人喜歡這種“山寨貨”,咱就是“惡搞”,自娛自樂,大家嘻嘻一笑,圖個樂子,不玩就是。反正沒有法律制裁。
這就是“山寨文化”的誘人之處。一些精明商人,正是看到了“山寨產(chǎn)品”這種本小利大的生意,商機無限,于是搗鼓一些媒介,大肆宣傳,把“山寨文化”弄得人五人六,風聲水起。
平心而論,不管名牌產(chǎn)品還是“地攤貨”,都有不同層次的消費者,我們完全沒有必要厚此薄彼,揚此壓彼。但是,在“地攤貨”沒有實現(xiàn)質的脫變之前,你把“地攤貨”宣傳成“開拓創(chuàng)新”的主力軍,把“山寨產(chǎn)品”宣傳成名牌產(chǎn)品的“先頭部隊”,把“山寨文化”抬出來耀武揚威,喧染成文化的救世主,就是一種文化詐騙。
可以這樣說,“地攤貨”有可能脫胎換骨,“烏雞變鳳凰”,從不知名品牌變成知名品牌;但“山寨貨”將永遠是“山寨貨”。因為“山寨”走的純粹是戲仿的路子,永遠打著模仿的烙印!吧秸芙軅悺薄ⅰ吧秸w本山”,永遠拼不過原裝正版周杰倫和趙本山。相反,一些有真本事的藝人,不打“山寨”牌子,腳踏實地,經(jīng)過拼搏,完全有可能成為或超過今天的周杰倫和趙本山。須知,周杰倫和趙本山這些明星,并不是一生下來就是明星,同樣經(jīng)過自身的艱苦打拼過程。當年要是周杰倫老是“山寨”某個歌星,趙本山老是“山寨”某個小品明星,周杰倫就不可能成為今天的周杰倫,趙本山也不可能成為今天的趙本山。
所以,在我看來,“山寨文化”值得稱道的只有一點,那就是“惡搞”的正面功能,即反諷功能——客觀上對已經(jīng)成名的人、物構成的一種諷刺形式。這大約就是“山寨文化”碩果僅存的地方。通過“山寨”,公眾借此表達對社會不良現(xiàn)象的不滿和嘲諷,表達了對既得利益者的愛恨交織的捉弄和欽羨。這種最具諷刺性的批判,一方面表達了公眾渴望變革的意愿,一方面也可以為相關部門提供信息和警示,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言論自由的缺失。
討論“山寨文化”現(xiàn)象,并不是要一棍子把“山寨文化”打死,除之而后快。現(xiàn)代社會是多元社會,不要說是“山寨文化”,就是“狗屎文化”,如果有人喜歡,媒介完全沒有必要去大加伐撻,讓它們自生自滅好了。對“山寨文化”也是這樣,只要它不違法,不侵犯知識產(chǎn)權,它愛怎么折騰就怎么折騰,直到?jīng)]有看客為止。
問題是,一些主流媒體對“山寨文化”的正面意義無限撥高,導致“山寨文化”迅速變味,變成一些商人羸利的道具!吧秸幕庇萦遥苡锌赡苤鸩阶兂闪艘恍┘倜皞瘟赢a(chǎn)品泛濫成災的“擋箭牌”。這才是需要警惕的。
顯而易見,“山寨文化”從“自欺”到“欺人”,不是“撞了主流文化的腰”,最終只能是“撞了消費者的腰”。(黃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