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回國定居證》損毀或遺失,該怎么辦?
問:《華僑回國定居證》損毀或者遺失了,該怎么辦?
答:《華僑回國定居證》在有效期內損毀或者遺失的,可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提出換發(fā)、補發(fā)申請。北京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簽發(fā)《華僑回國定居證》。(摘自北京市僑辦)
問:《華僑回國定居證》損毀或者遺失了,該怎么辦?
答:《華僑回國定居證》在有效期內損毀或者遺失的,可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提出換發(fā)、補發(fā)申請。北京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簽發(fā)《華僑回國定居證》。(摘自北京市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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