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土改錯沒收僑房的問題
問:《關于切實維護華僑在農村的宅基地權益的若干意見》是否包括土改錯沒收僑房(非地主富農)?
答: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而依據(jù)《關于落實華僑私房政策的補充意見》第三條規(guī)定:“進行私房社會主義改造時的華僑私房,系指私改時產(chǎn)權人已具備華僑、僑眷(華僑在國內的配偶、子女、父母)、歸僑、歸國華僑學生身份的私房”。宅基地屬集體所有,個人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而僑房屬個人所有(私房),產(chǎn)權人擁有其物權,故《關于切實維護華僑在農村的宅基地權益的若干意見》中的內容并不包括土地錯改沒收僑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