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華裔男童觀看NBA墜亡 父母可尋求懲罰性賠償
中國僑網(wǎng)6月28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貝克洛夫(Mitchell Beckloff)27日在法庭上宣布,2歲10個月大唐姓華裔男童墜亡一案,原告方可尋求懲罰性賠償。
27日上午,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貝克洛夫在法庭上宣布,墜亡唐姓男童盧卡斯的父母,即唐先生(Henry Tang)和阮女士(Hoia Mi Nguyen)可恢復(fù)他們對被告L.A. Arena Co.公司以及L.A. Arena Funding基金會非法商業(yè)行為的指控。貝克洛夫說,墜亡兒童的父母可修改他們原先狀告被告過失致死的訴狀,以便向被告尋求懲罰性賠償。
2010年11月21日晚,唐姓華裔兒童在父母及家人帶領(lǐng)下來到洛杉磯史鐵普斯中心(Staples Center)觀看NBA湖人隊的籃球比賽。比賽結(jié)束后,當唐家和友人在一間豪華包廂內(nèi)照相時,唐姓兒童從距離地面50英尺高的包廂墜落死亡。這名家住園林市的兒童2008年1月30日出生,其父是一名華裔工程師,其母是一名越裔行政管理人員。
墜亡兒童的母親阮女士曾在以往的證詞中承認,在兒子墜落前,她曾讓兒子站在包廂的飲料臺上,“目的是為他拍照,捕捉到他第一次觀看湖人隊比賽的鏡頭?!比钆慨敃r用自己的智能手機為兒子拍了照。當晚湖人隊擊敗了金州勇士隊。
2011年5月,唐氏夫婦因兒子墜亡而向洛杉磯高等法院提訴,狀告承建洛杉磯史鐵普斯中心的L.A. Arena Co.公司,稱其包廂設(shè)計存在缺陷。唐氏夫婦在訴狀中指控史鐵普斯中心的管理方未在包廂內(nèi)張貼表明飲料臺危險的書面告示。
去年,洛杉磯高等法院一位女法官,布萊恩-迪遜(Susan Bryant-Deason),接受了辯護方的動議,并決定撤銷唐氏夫婦的訴訟。當時這名女法官認為,被告沒有義務(wù)監(jiān)管墜亡男童,以避免他從包廂內(nèi)摔下去。
今年2月,第二巡回上訴法院3名大法官推翻了女法官布萊恩-迪遜的裁決。這3名大法官認為,布萊恩-迪遜應(yīng)當允許原告修改訴狀,指控被告涉嫌違反建筑法規(guī)。
原告律師27日在法庭上表示,他們將于下周一提交一份修改好的訴狀。根據(jù)原告提供的文件,當原告首次提訴后,史鐵普斯中心管理人員便知道該中心豪華包廂的巡查員當晚喝醉了,而且還在現(xiàn)場惡作劇。原告還得知,在修建豪華包廂中的飲料臺時,被告事先并未向洛杉磯市政府申請許可證。法官貝克洛夫?qū)⑾麓伍_庭日期定在8月19日。(邱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