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萬洗錢大案 大馬兩華裔青年被控多達100項罪狀
中國僑網(wǎng)8月25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光華日報》報道,馬來西亞馬六甲州2名涉嫌參與高達1900萬令吉洗黑錢勾當?shù)娜A裔青年,22日在馬六甲地庭面對多達100項的控狀,兩人皆否認有罪,并獲得法官批準保外候審。
第一名被告鐘曉明(26歲,譯音)面對80項控狀,指他于2010年12月3日至2012年7月10日之間,多次涉及竄改銀行戶口資料及非法轉移款項至自身戶口,數(shù)額達166萬令吉。
第二名被告劉金圣(26歲,譯音)則面對20項控狀,指他于2011年1月25日至7月27日,多次涉及竄改銀行戶口資料及非法轉移款項至自身戶口,數(shù)額達19.56萬令吉。
兩人是在2001年防范洗黑錢法令第4(1)(a)條文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00萬令吉或監(jiān)禁最多5年或兩者兼施。
法官阿末沙查理批準第一及第二被告分別以8萬令吉與5萬令吉保外候審,并且需向法庭呈交國際護照。
此案的主控官為來自布城的財產(chǎn)充公組主任安森查爾斯,第一被告的代表律師為蘇仁,第二被告則由盧翠薇代表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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