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列市審查戶外中文招牌 鼓勵一半寫英文(圖)

中國僑網(wǎng)12月26日電 據(jù)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列治文一名華裔商鋪東主十多年前已經(jīng)申請過列治文市府的“招牌許可”(Sign Permit),但日前卻突然又被市府員工要求在明年1月1日前繳付相關牌照費用。
市府則承認是在今年稍早“中文招牌風波”后,對未有申請牌照便私下安裝戶外招牌的人士展開大規(guī)模審查,但不會向已經(jīng)取得牌照的人二度收費。市府也在通知中提及,市府鼓勵招牌上一半的文字為英文。
列治文一個華人聚集商場的華裔店主陳先生表示,日前一名列治文市府華裔“招牌審查員”(Sign Inspector)前來店鋪,向他派發(fā)一份市府通知,告訴他需要繳納“招牌許可”相關費用,期限是明年1月1日。該名職員聲稱只要是“店鋪窗戶以外”的所有廣告招牌,皆須取得牌照才可放置,如果商鋪東主拒絕配合,便會收到告票。
根據(jù)市府發(fā)出的通知,招牌許可的申請費為50元(加元,下同),5平方米以下的招牌收50元,之后隨尺寸增加而有不同,最高為65.01平方米以上的222元。
商鋪東主如果要變更招牌設計,或是移動招牌的位置,則要付50元的變更費用。此外,市府也在通知中提及,市府鼓勵招牌上一半的文字為英文。
陳先生對市府的行為感到非常不滿,認為自己在列市營商十多年,剛開店時早已取得牌照,之后市府從未向他要求過這類費用。他稱,如果是第一次開店,申請招牌許可非常合理,但不應該向已經(jīng)有招牌的商鋪東主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