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shù)十名中國孕婦被美移民局約談 或被聯(lián)邦法院傳喚
中國僑網(wǎng)3月9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網(wǎng)報道,數(shù)十名中國孕婦和媽媽6日在多位華人律師的陪同下來到美國河濱市聯(lián)邦法院接受首次傳喚,部分孕婦當庭取回了護照,但被要求在美國至少停留一個月,等出庭作證后才可回到中國。部分孕婦被要求于9日和11日以證人身份回到法庭。
6日下午,25名中國孕婦、媽媽、家屬和月嫂在多位華人律師的陪同下來到河濱市聯(lián)邦法院。檢察官表示,如果孕婦們愿意出庭作證,檢方保證不起訴她們,否則檢方將以違反移民法的罪名對她們刑事起訴。
檢察官要求她們找一位有美國身份的人擔保,保金5000元(美元,下同);找不到保人者須自己繳納5萬元保證金。此外,檢方要求她們向法院提供財務文件,列明資產(chǎn)、開銷和債務等,并宣誓所有數(shù)據(jù)屬實,如果謊報將被刑事起訴。
法官布里斯托(David T. Bristow)下午4點半正式開庭,25名孕婦、媽媽、家屬和月嫂中有11人愿意成為證人,其中10人獲得公派律師,1人由劉龍珠作為辯護律師。其他13人被要求于9日上午10點半再次回到法庭辦理手續(xù)。
華人律師劉龍珠在法庭上表示,孕婦若沒有月子中心的協(xié)助,交通、食宿等都是問題,加上語言、環(huán)境不熟,可能會影響她們的生產(chǎn)。法官站在人道立場,允許月子中心繼續(xù)為孕婦提供服務,但不能相互討論案情,否則按串供處理。
南加華人律師連日來忙翻了天,包括鄭博仁、劉龍珠、程正興、王崧峰、徐俊良在內(nèi)的許多律師都接到來自孕婦和月子中心的法律請求。來人共分4類:1.已被沒收證件的孕婦;2.未被扣證的孕婦;3.已遭掃蕩的月子中心業(yè)者;4.未被搜查月子中心業(yè)者。每類所站的角度不同,請求的法律援助也各異。
程正興表示,美國移民和海關(guān)執(zhí)法(ICE)已經(jīng)約談了部分孕婦,但目前還只是取證階段。如果孕婦向移民局提供了虛假文件,將被終身禁止進入美國;但如果她們誠實回答整個來美簽證的過程,ICE愿意給她們再次入境的機會。(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