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建議月子中心“證人”輪換回國 遭一致反彈
中國僑網(wǎng)4月8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美國圣伯納迪諾縣庫卡盟伽(Cucamonga)市“美國幸福寶貝”月子中心的十幾位中國孕產婦及家屬7日再次被河邊市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傳喚到庭,檢辯雙方圍繞著“證人”們可否回國、何時回國、回去后是否還要回到美國的問題討論了一下午。
下午3點開始,華人辯護律師王婧和劉龍珠以及兩名公派辯護律師帶著十幾個孕產婦及家屬來到河邊市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檢辯雙方就這些“證人”何時可以回國、回國多久、是否還要回來、以及嬰兒要在3個月內接受肺結核疫苗等問題交換了意見。
鑒于美國沒有嬰兒肺結核疫苗,法官布雷斯托(David Bristow)建議“證人”們以家庭為單位輪換回國一到兩周,比如產婦和孩子先回國兩周,給嬰兒打完疫苗后再回美替換丈夫,丈夫回國一周后再回美替換父母,父母回國一周后再回美和兒子媳婦一起等待出庭作證,直到5到6個月全部庭審結束后再一起回國。
誰先回國的問題要等到檢察官佩爾(Charles Pell)面談后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但不論誰先回國,都必須繳納保釋金后才能離境。在保釋金的多少問題上,佩爾認為,赴美產子的孕產婦都很有錢,因此,保釋金少了就沒有約束力,必須設在百萬以上才能保證這些“證人”按時回到美國。
法官輪換回國的建議遭到了“證人”們的一致反彈,認為這樣做會無端增加很多往返費用不說,來回時間很短也解決不了每個家庭成員回國后的具體問題。與其輪換回國,他們寧愿選擇都等在美國,這樣至少可以省下每個人的機票錢。(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