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華裔警察誤殺非裔被判有罪 最高可獲刑15年


中國僑網(wǎng)2月13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2月11日晚間,華裔警察梁彼得誤殺非裔青年葛利案于公布陪審團裁決結果,梁彼得包括過失殺人和瀆職在內(nèi)的5項罪名全部成立,將于4月14日宣判,最高可能獲刑15年,成為10年來首名因槍擊案定罪的紐約市警。
2014年11月20日,梁彼得與其搭檔在布魯克林一幢政府樓樓梯間巡邏,由于房屋管理機構嚴重失職,樓道漆黑一片,在這種惡劣的工作環(huán)境下,行至八樓的梁警官手槍走火,子彈由天花板反彈,將當時在七樓的非裔青年葛利(Akai Gurley)擊中,葛利最后倒在了五樓樓道上身亡。隨后,梁彼得被布魯克林區(qū)檢察官起訴,包括二級誤殺以及刑事過失殺人等,而同行的白人警官卻沒有受到任何刑事處罰。
焦點
陪審團裁決梁彼得有罪 最高獲刑15年
11日是梁彼得案進入陪審團評議階段的第三天,布魯克林最高刑事法庭氣氛緊張肅穆,十余名警察嚴陣以待,數(shù)十家媒體擠爆庭外休息區(qū),等待陪審團達成一致意見。陪審團當天接連提出申請,要求得到2塊新的討論板和警方槍支戰(zhàn)術教材等證據(jù)。下午5時40分許,陪審團第二次重聽法官陳丹尼(Danny Chun)講解梁彼得所控各項罪名的法律定義,在又進行了1小時左右的討論后,終于于晚7時前不久做出最終裁決,呈交法庭。
陪審團代表宣布,梁彼得二級過失殺人罪成立,瀆職罪成立。聽到這一結果,梁彼得當場崩潰,俯身捂臉啜泣不止,辯護律師羅百能也是一臉震驚,只得輕輕撫背安慰梁彼得。法官表示將于4月14日宣判,被告方若有動議,需于3月9日前提出。
此前梁彼得一共被控以5項罪名,分別為:
1、二級過失殺人罪(Manslaughter in the second degree)
2、二級襲擊罪(Assault in the second degree)
3、二級危害他人安全罪(Reckless Endangerment in the second degree)
4、疏忽殺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
5、瀆職罪(Official Misconduct)
其中若第一項罪名成立,則2、3、4自動成立,因此梁彼得所控5項罪名盡皆成立,最高或面臨15年的牢獄生涯。
結果宣布后,梁彼得迅速從布魯克林最高刑事法庭正門離開,其母賀芳也在眾多華裔支持者保護下離開現(xiàn)場。據(jù)悉,梁彼得離開法庭后并沒有回家,直到深夜才被家人尋得,萬幸毫發(fā)未傷,虛驚一場。
布魯克林地區(qū)檢察官湯普森(Ken Thompson)以及受害人葛利家屬則在法庭外舉行了新聞發(fā)布會。湯普森表示,該裁決結果與被告的身份無關,不論被告是警察還是普通市民,都應為魯莽行為負責。受害人葛利家屬在一眾媒體前高舉右手,大呼“人民萬歲”,稱對陪審團的裁決結果感到欣慰,并宣布將在未來的民事訴訟中堅持到底。
辯護律師羅百能則對梁彼得的有罪裁決表示質疑。他在鏡頭前神色黯然地指出,從沒有想到陪審團會裁定二級過失殺人罪,梁彼得方不認為該結果得到了事實或法律的支持,一場糟糕的意外最后得到的是同樣糟糕的判決,令人難以置信。羅百能承認他對判決結果十分震驚,將提出上訴,抗辯到底,為梁彼得洗刷冤屈。
到場支持梁彼得的警察工會PBA主席林奇(Pat Lynch)也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直指陪審團得出了完全錯誤的結論,讓一場不幸的意外變成了犯罪行為,將對全市警察的工作造成惡劣影響。
據(jù)悉,歷史上紐約市警極少遭到大陪審團起訴,而梁彼得不但被起訴,更被裁定二級過失殺人的C級重罪,成為10年來第一位因槍擊案定罪的紐約市警。判決結果出爐后,紐約市警察局于當晚宣布梁彼得被依照規(guī)定自動解雇,梁彼得的搭檔蘭道(Shaun Landau)則正在接受警方內(nèi)部處罰,由于得到檢方豁免,得以免于刑事起訴。(高詩云、葉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