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籍華人新加坡冒充速遞公司行騙 求保釋被拒
中國僑網(wǎng)7月21日電 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第四個冒充速遞公司職員行騙的馬來西亞籍華人嫌犯,20日早被控不誠實接收賊贓的控狀。
被告莫志豪(23歲)(人名譯音)被指于6月30日,通過他的華僑銀行戶頭接收一名男子“阿爾文”從受害者王萱騙取的30100元,而被告有理由相信這筆錢是贓物。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通過通譯員要求法官讓他打一通電話,并要求保釋在外。不過,法官拒絕所求,案展至一個月后審理。
警方初步調(diào)查顯示,被告相信涉及至少另外五起類似案件,受騙金額累計達9萬元。
一名32歲女子于7月4日傍晚報案,說接獲自稱是國際物流公司敦豪(DHL)職員的電話,指她的包裹裝有非法物品,而且已被中國海關(guān)扣留。電話過后轉(zhuǎn)給另一人,來電顯示號碼為“999”,對方自稱警察。該女子一時受驚,按指示把網(wǎng)上銀行服務(wù)的個人信息,以及密碼生成器的一次性密碼透露給對方。她后來發(fā)現(xiàn)銀行戶頭遭盜用,約36000元被轉(zhuǎn)入他人戶頭。
刑事偵查局展開調(diào)查,最終掌握被告身份,于三天前(18日)逮捕他。不過,目前無法確定被告和上周五(14日)被捕的三名馬國人是否同伙。
警方是于7月14日接到65歲婦女報案,指她接獲冒用快遞公司的電話后,按指示將錢轉(zhuǎn)入一個銀行戶頭。警方展開調(diào)查后,分別在宏茂橋坊和大士逮捕許勝發(fā)(21歲)、黃倫祥(22歲)和鄭家勇(22歲),并在上周六(16日)控予不誠實接收贓物。
控方當(dāng)時指三人可能涉及其他類似案件,但至今仍未掌握幕后主謀的身份。三人繼續(xù)還押,案件21日過堂。
四人面對的接收賊贓罪一旦成立,可判坐牢長達五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傅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