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華裔男子被控報假案 否認有罪保外候審
中國僑網9月29日電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道,馬來西亞一名31歲華裔男子于兩個月前涉嫌報假案而被控上庭,被告否認有罪,獲準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案件擇定于11月1日過堂。
被告是鄭偉倫(譯音),他于28日在八打靈再也推事庭面控。
控狀指被告于2016年7月26日凌晨1時左右,在位于蒲種金鑾鎮(zhèn)的沙登警區(qū)總部報假案,因而觸犯刑事法典182(報假案)條文。若罪成,可被判處最高6個月的監(jiān)禁或最高2000令吉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莎菲拉副檢察司建議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代表律師蘇拉星指被告是馬來西亞公民,已離婚,而保釋金是為了確保被告出庭,因此建議推事可以給予最低數額的保釋金。
推事法茲琳最終允許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并擇定案件于11月1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