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女子謊稱幫外勞找工作 受騙者多為中國人
中國僑網(wǎng)10月25日電 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bào)》報(bào)道,新加坡一名婦女聲稱在非政府組織“情義之家”工作,還說自己的兒子是高級警官,向多名外勞行騙,謊稱能幫他們的家人和朋友找工作,總共騙取38620元。
被告鄭美霞(63歲,譯音)昨天(24日)承認(rèn)12項(xiàng)欺騙控狀,她在求情時(shí)淚灑公堂,請求法官輕判,但法官指被告犯下嚴(yán)重罪行,并表示被告案底累累,令他感到吃驚,最后判她坐牢20個(gè)月。
被告案發(fā)時(shí)是“情義之家”(Humanitarian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 Economics,簡稱HOME)的義工,她是在2013年到2016年間犯案,受騙者不少是中國人。
案情顯示,被告和一名中國籍客工(47歲)是在朋友介紹下認(rèn)識,被告表示如果需要幫忙可以找她。
2013年9月,被告撥電受騙者,謊稱她工作的餐館正在招募員工,她可以協(xié)助受騙者的家人或朋友找工作,只要他們愿意支付費(fèi)用。被告稱在“情義之家”工作,兒子是高級警官,以博取信任。被告甚至出示她和一些人的合照,并告訴受騙者她也認(rèn)識美國大使館的人。受騙者信以為真,于同月5日支付6000元給被告。
被告在犯下多起案件后被捕,并被控上國家法院,她在保釋期間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到2月間犯下另兩起案件。
根據(jù)案情,女受騙者(34歲)以為被告能幫她的丈夫和另外七名印度籍人士找工作,前后兩次付錢,第一次2580元,第二次15580元。
被告在今年2月25日潛逃到中國遭通緝,并在7月23日落網(wǎng)。
主控官瓦迪瓦拉甘副檢察司說,有多人受騙,大部分是外勞,他們都屬于脆弱者,他們希望在新加坡工作,使生活過得更好,被告卻騙走他們的積蓄。被告至今未做出賠償。
此外,被告違背信任,她有預(yù)謀犯案,而且她案底累累,并曾棄保潛逃。主控官說,被告有欺騙和偷竊等多項(xiàng)案底,這次再犯,必須嚴(yán)懲。(侯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