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華人女子遭車“推行”12米 肇事司機被罰
中國僑網(wǎng)5月15日電 據(jù)新西蘭天維網(wǎng)編譯報道,去年11月,新西蘭達尼丁發(fā)生了一起華人女性被故意撞傷事件,肇事者系達尼丁一名59歲的房地產(chǎn)商人John Robert Leng。日前,該案件進行了審理,肇事司機被判支付500紐幣的情感損害賠償金和130紐幣的法院費用,外加吊銷駕駛資格6個月。
2017年11月25日,Leng駕駛一輛1960年的黃色福特汽車以及一輛拖車進入Princes St公共汽車站的停車場時,發(fā)現(xiàn)華人女性Phyllis Ouyang擋住了他停車的位置,兩人隨即發(fā)生爭吵。
在法庭上,Ouyang通過普通話口譯員表示,當時她正在等公交車,看到Leng做手勢示意她回到路邊去。Ouyang當即表示,這里是公交車站。
于是Leng“開車向她駛?cè)?,并停在了距離她不到30厘米的位置,然后沖她叫喊,態(tài)度很不好”。于是Ouyang也毫不示弱地用拳頭“砸了5下他的車”,并再次強調(diào)該處是公交車站,不應該停車。
Leng下車后警告她不許再砸他的汽車引擎蓋,然后走向街對面的一家咖啡館;幾分鐘后Leng返回,告訴Ouyang咖啡館里的工作人員目睹剛才整個事件,如果Ouyang再打他的車,他就報警。
據(jù)一名在場的目擊者表示,他在街對面聽到了停車場中的爭吵,并看到Leng與一名年輕的亞洲女性發(fā)生了爭執(zhí),隨后Leng上車,并駕車駛向那名女性,“車速不慢”。
目擊者表示,Ouyang至少被Leng的車“推出”12米的距離,絕對是“蓄意行為”。
這場事件導致Ouyang右膝受傷,停工兩天就醫(yī)。
Leng對隨后趕來的警方表示,當時他正要進入停車場,但看到有一名年輕女子擋路,他反復四五次要求女子讓一讓,態(tài)度“相當文明”。他的律師則表示,Leng對這件事很后悔,愿意進行賠償。
警方最終在Leng認罪后,將最初的“使用汽車作為武器”的指控,改為了“危險駕駛”。
Michael Crosbie法官當庭宣判Leng應支付500紐幣的情感損害賠償金和130紐幣的法院費用,外加吊銷駕駛資格6個月。(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