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投資移民詐騙案受害者獲賠200萬元 律師:有理有據(jù)
中國僑網(wǎng)6月2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轟動華人社區(qū)的大規(guī)模投資移民綠卡詐騙案被告日前被法庭判決須支付受害家庭每個家庭200萬元(美元,下同)的懲罰性賠償金。200萬元的賠償金相當于當年每個家庭移民投資額的4倍之多。
2017年4月5日,位于圣蓋博市的夏利士律師事務所(Harris Group USA)以及加州投資移民基金會(California Investment Immigration Fund)遭美國移民局(ICE)和聯(lián)邦調查局(FBI)探員突襲,該律師事務所華裔負責人陳達,和其律師女兒陳瑩瑩等人,涉嫌大規(guī)模投資移民綠卡詐欺,涉案金額5000萬元。很多受害者面臨丟了綠卡也丟了投資額的窘境。
代理此案受害家庭的王婧律師表示,作為一起民事訴訟,每個家庭要求200萬元賠償確實聽起來不可思議,而且非常有難度,起初法官也是拒絕的,但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訴求是有理有據(jù)的。
首先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是因為2011年受害人主要是為了孩子的教育而申請投資移民來美國的,由于孩子年齡必須在21歲以下才能隨父母一起申請,因此這個項目出問題導致他們要重新申請其它項目,如果此時孩子已經(jīng)超過了21歲,他們的排期和家庭計劃一定會受到影響。另外申請懲罰性賠償,是源于美國法律系統(tǒng)里面對于所有詐騙案對公眾和社會的警示作用。
王婧律師說,她還提供了大量證據(jù),表明被告是有能力支付賠償?shù)模驗榇税副龊?,?zhí)法部門發(fā)現(xiàn)陳達父女購買了9處共計價值超過3000萬元的房產(chǎn),大部分被聯(lián)邦政府沒收并拍賣,拍賣拿到的錢就是為了賠償,因此有足夠的金額賠償。
最終,法庭同意這4個家庭,每個家庭20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是他們當時投資額的4倍。
王婧說,目前投資移民市場亂象叢生,惡意挪用投資人資金的案例并不鮮見,而且投資移民政策也在收緊,例如特朗普政府近日宣布,投資房地產(chǎn)收房租不再算作創(chuàng)造就業(yè),也就無法通過此法來辦移民。民眾最好了解相關政策,做專業(yè)咨詢,找到符合投資移民資格的項目,避免悲劇發(fā)生。(聶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