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航空乘人員在美走私烏龜案宣判:罰款近4萬元
中國東航空乘人員在美走私烏龜案宣判:罰款近4萬元
參考消息網(wǎng)7月25日報道 美媒稱,7月23日,中國東方航空公司的兩名空乘人員受到罰款并被勒令在72小時內(nèi)離開美國,原因是他們企圖把幾十只斑點龜和箱龜裝在隨身行李箱里從洛杉磯走私到中國。
據(jù)美國《時代報》網(wǎng)站7月24日報道,根據(jù)本案中的一份書面陳述,中國公民屈華謙(音)(41歲)和高仁峰(音)(31歲)于5月12日在洛杉磯國際機場被捕,美國特工胡安·拉米雷斯·阿梅斯夸在這兩人的行李中共發(fā)現(xiàn)31只活斑點龜和14只活箱龜。
文件顯示,交通安全管理局檢查人員在進行X光行李安檢時發(fā)現(xiàn)這兩名空乘人員的行李箱里有“不尋常的圓形物體”,隨即要求他們接受檢查。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圣詹姆斯·奧特羅命令兩人各向美國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交納5500美元罰款(約合人民幣3.7萬元——本網(wǎng)注),然后在三天之內(nèi)返回中國,他們還被判處三年緩刑。
美國檢察官辦公室表示,這兩名中國東方航空公司空乘人員上月承認了一項聯(lián)邦共謀指控,該罪名最高可判處5年徒刑。
交通安全管理局的官員在文件中說:“航空公司空乘人員可以利用其豁免權走私野生動物等違禁物品。”
據(jù)阿梅斯夸說,這些龜在亞洲的價值可能超過4萬美元,那里對美國龜類的需求很強勁。
盡管檢察官主張判處10個月徒刑,但奧特羅表示,走私罪“不是暴力行為”,緩刑并處罰款“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