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華人月嫂傷人案 律師:受害者可求償提告
中國僑網9月30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紐約法拉盛華人月子中心月嫂刺傷人案事發(fā)一周,后續(xù)進展備受關注;律師當?shù)貢r間28日表示,受害者可通過多種渠道求償,最有效的當屬向刺人者、月子中心、甚至月子中心負責人提告。
月嫂傷人案共有三名嬰兒及兩名成人受傷,黎保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圣洋說,不管是在美長年生活的父母,還是從中國來美生孩子的父母,在月子中心發(fā)生此類意外,都有在美國求償?shù)臋嗬?/p>
吳圣洋和鄧士嘉阿波羅律師事務所(Dansker & Aspromonte Associates)律師余旭陽表示,受害者可向紐約州罪案受害者服務辦公室(State Office of Victim Services)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補償金由政府提供,數(shù)額雖不大,但可作為醫(yī)療費等使用。
紐約明理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明利說,補償金須由受害者主動申請,可至地區(qū)檢察官辦公室表明意愿,由他們評估、提供申請協(xié)助。
但陳明利也說,最有效的求償方式還是到民事法院提告刺人者、月子中心、甚至月子中心的領導;受害者可單獨提吿或集體提告,不提告的受害者也可為提告的受害者作證。
另外,月子中心的員工受害,可向紐約州勞工賠償委員會(Workers Compensation Board)申請工傷賠償,不管雇主是否曾員工買勞工傷殘保險都可受理;如果有購買,將由雇主的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若沒買則由無保雇主基金會(Uninsured Employers Fund)賠償,之后基金會將再向雇主求償。
至于是否能對月子中心老板追責,吳圣洋說,取決于老板之前是否了解刺人員工的精神狀況,如果知情還留用,則存在不當雇用的情況,否則便屬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