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華裔男子冒充警察上門討債被捕
中國僑網(wǎng)10月11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中國報》報道,近日,2名馬來西亞華裔男子冒充警察向一名華裔男子追債,慶幸男子沒有上當,并馬上報警,警方隨后逮捕2名嫌犯。
嫌犯于10月11日凌晨2時左右,在南峇街一間酒店落網(wǎng),年齡在30歲至45歲之間,其中一人有犯罪記錄,涉及新山至達城警區(qū)的案件,是警方在尋找的人物,兩人的毒品尿液檢測呈陰性反應(yīng)。
居鑾警區(qū)主任莫哈末阿都助理總監(jiān)11日發(fā)文說,警方在10日接獲一名華裔男子投報,指在當晚7時左右,有2名自稱是吉隆坡的警察,到其位于龍城衛(wèi)星市的住家討債。
他說,2名男子向報案者出示警方證件,后者看到上面有警徽,但是當要求仔細查看時,嫌犯卻拒絕。
他指出,接著嫌犯就指男子的兄長,欠了45萬令吉的高等教育貸款,但是過程中卻無法出示任何借貸文件。
“嫌犯還意圖要進入報案男子的住家,但是他堅持不讓他們進屋,而當時只有報案者和母親在家?!?/p>
莫哈末阿都說,根據(jù)男子講述,嫌犯是駕駛著一輛轎車到其住家,轎車上有漆上皇家警察的標志。
他披露,警方在依據(jù)情報展開行動,并于11日凌晨2時許,在南峇街的一間酒店逮捕2個嫌犯。
他說,警方也搜獲一個男用皮包、一把電擊槍、一些印有警徽的名片套、一張軍人證、4臺手機、一把約2尺長的警棍和一輛馬賽地轎車,總值6萬令吉的物品。
他說,嫌犯延扣至本月14日協(xié)助調(diào)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84條文及1958年腐蝕物、爆炸物及危險武器法令第6條文調(diào)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