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函館地方法院判處3名非法滯留中國男子緩刑
中國僑網2月16日電 據(jù)日本共同社消息,有關曾在日本北海道知內町施工現(xiàn)場工作的11名中國人因涉嫌違反《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被逮捕一案,被控違反該法(非法滯留、持有偽造的在留卡)的被告劉某某等3名中國籍男子15日被函館地方法院(法官為日野進司)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檢方的求刑均為有期徒刑2年。
判決書顯示,3人去年10月—11月超過在留期限非法滯留,還持有偽造的在留卡,假卡上印有本人姓名和面部照片,還寫有“定居者”、“無就業(yè)限制”等內容。
有關劉某某的判決理由,日野指出:“雖然被告此前就認識到在留卡系偽造,但卻優(yōu)先了獲取收入目的,就業(yè)并滯留日本,是性質惡劣的罪行?!绷硪环矫?,他也認為被告在非法滯留期間作為建筑工人認真工作并已反省,因而給予緩刑。
3人在各自的公審中解釋稱,向中介支付了手續(xù)費才來到日本。劉某某交代稱,中介告訴自己“外國有好工作”,來到日本之前并不知道工作內容。對方把卡交給他們時說“帶著會有用的”,雖然覺得是假卡,但中介并未告知詳情。
函館地方檢察廳在去年12月前對被捕11人中的6人給予不起訴處分。據(jù)檢方稱,該6人和北海道警方未送檢的2人共8人已被移交給札幌入國管理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