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嫌犯曾稱愿供出棄尸點 但不保證找到遺體
中國僑網(wǎng)6月28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由于綁架謀殺中國訪問女學者章瑩穎的克里斯汀森(Brendt Christensen)辯護律師指出,早在一年多前就曾提出被告愿意交代作案過程與棄尸地點動議,為避免章家人在死刑聽證階段做出不準確證詞誤導陪審團,辯護律師因此在25日提出排除章家以“被告拒絕協(xié)助”作為證詞的新動議,章家6月26日對此回應,的確曾獲知被告愿意供出棄尸位置,但無法獲得被告保證找到遺體。
辯護律師波拉克(Elisabeth Pollock)及塔瑟夫(George Taseff)25日向法庭提出動議,指出早在被告遭警方逮捕半年后,就已經(jīng)主動表示會認罪,也會完全配合調查,并交代案發(fā)經(jīng)過及棄尸地點,換取無保釋的終生監(jiān)禁。
章瑩穎家人律師王志東表示,被告說愿意提供信息,但又說不能完全保證提供的信息可以找到章瑩穎遺體,那這樣的信息有什么用處?他說,用這樣一個不能核實的信息換取不對他進行死刑起訴,這是完全不公平、不合理的作法。
“至于法律是否允許先讓被告供出棄尸地點,如真的無法找到遺體,換取終生監(jiān)禁的動議將無效?”王志東說:“我們會愿意這樣做,但是被告不同意。”
所以因為檢方要求保證找到遺體,被告不同意,才未接受或考慮其認罪動議?王志東至截稿時仍未作答。
章瑩穎家人6月26日稍早由王志東發(fā)出聲明回應:“我們得知,被告聲稱他曾意圖認罪并供認他對我們女兒遺體的處置。我們在案件過程中確曾獲知此說法,我們當時要求檢方獲得遺體下落的真實信息,找到遺體,以便讓我們將遺體帶回中國,而我們當時得知,被告對我們的要求做出的回應是,不保證信息能被核實,即無法保證我們找到遺體。”
聲明說:“我們對被告的聲稱表示懷疑,因為他過去曾經(jīng)多次撒謊,此外沒有任何事情阻止被告認罪。家人則經(jīng)歷了一場公開披露章瑩穎死亡時的恐怖細節(jié)的審判,我們無法控制這一過程,我們已經(jīng)與檢察官交流,并尊重他們作出的決定?!?/p>
辯護律師提出的動議中提到,章的母親在最近的電視訪問中表示,我們希望檢察官可以盡快幫助我們找到女兒遺體,我希望壞人趕快說出事實,我們已經(jīng)等了兩年了。
辯護律師認為,這樣的陳述將錯誤暗示陪審團被告拒絕提供任何有關他在該案中的犯案信息。
至于檢方是否去年曾回應辯方提出愿供出章瑩穎遺體位置動議?伊州檢察官辦公室發(fā)言人保羅(Sharon Paul)表示,由于本案還在審判期間,她不能發(fā)表評論。
辯護律師6月25日沒有詳加說明檢方當時對此動議的反應,但在其所謂的認罪動議提出一年多后,該案進入審判,并將從7月8日起展開死刑聽證。(黃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