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加拿大赴華普通簽證申辦要求進一步放寬
中新網多倫多8月21日電 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近日發(fā)布關于更新自加赴華普通簽證要求的通知。通知顯示,申辦赴華簽證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放寬。
根據(jù)該通知,外國人如需赴華從事商務、訪問活動,可憑國內生意伙伴或有關單位邀請函申辦簽證。
申請人可憑有關部門頒發(fā)的《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申請工作(Z)簽證。無需再提交簽證邀請函(PU)。
復工復產人員(包括已在華工作的外國人)的外籍家庭成員可申請隨居(S1)和探親(S2)簽證,無需提交簽證邀請函(PU)。此類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滿18周歲子女。
中國公民及在華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外籍家庭成員可申請赴華團聚(Q1)或探親(Q2)簽證。此類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高端人才可憑《高端人才確認函》申請人才(R)簽證。
留學人員憑《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202表)、學校錄取通知書或返校證明申請長期學習(X1)簽證。
辦理相關簽證具體事宜可按領區(qū)劃分(http://ca.chineseembassy.org/chn/zjzlglj/),向所屬領區(qū)的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https://www.visaforchina.org/)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