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華小校地被地主索回 華小被迫搬遷

中國僑網(wǎng)4月12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光華日報》報道,大馬吉打州吉南區(qū)司南馬育強華小遭華裔地主入稟法庭申請索回校地訴訟一案,華裔地主獲勝。亞羅士打高庭11日通過地主索回校地的申請,法官諭令校方一旦接獲庭令后,限定在3個月內(nèi)必須搬遷及拆除學校校舍。
隨著這項判決,創(chuàng)校于1923年的司南馬育強華小將面臨搬遷和拆校的命運。這也是吉打州內(nèi)首宗華小遭地主入稟法庭申請索回校地的案件。
法官于11日早上約9時作出上述判決,并由校方代表律師蔡通易及葉琳芝進入內(nèi)庭聆聽判決。
律師葉琳芝受訪時表示,校方將在一個月的上訴期內(nèi)到布城上訴庭提出上訴,并且會向法庭申請暫緩執(zhí)行這項指令。
她說,法官只是針對這項訴訟案作出判決,但還未告知原因;必須直到校方提呈上訴時,校方才會被告知這次判決的原因。
詢及校方是否需要付堂費,她說,法官并沒有諭令校方必須為今次的官司付堂費,因為這涉及公眾利益。
這場華裔地主入稟法庭申請索回育強華小校地的訴訟案審訊將近1年,華裔地主是于2016年6月12日入稟法庭,而校方是在6月24日接獲出庭的函件。
育強華小全校擁有46名學生及12名教師。
案情回顧:
位于吉打州吉南區(qū)司南馬的育強小學是一所半津小學,其校地是屬于當?shù)匾晃蝗A裔老地主。60年前這位老地主當時允許校方征用作為育強小學辦校用途。如今老地主逝世,其地段已轉(zhuǎn)名給其第二代即4名女兒的名下。
2016年6月24日,該校校方突然接到信件,其中一名地主要索回校地,并入稟法庭向校方索回地段及索取賠償。
該校創(chuàng)建于1923年,當時只是租了一間店屋作為臨時校舍。1929年,學校成立了董事部,在當時各董事群策群力下,再加上當時司南馬居民與社會人士的捐助,才興建了新的校舍。
該校屬微型華小,擁有60名學生及12名教職人員,創(chuàng)校于1957年。
該面積40余畝的地段是在3名地主名下,育強小學的校地只占其中的3畝,3名地主分別身在霹靂、澳洲及檳城。
其中的2名地主不同意拿回校地,而起訴校方要索回校地及索償?shù)氖巧碓跈壋堑牡刂鳌?div class="hdvpvjplphdn" id="function_code_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