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越南大使館發(fā)布“春苗行動”具體安排
中新網7月13日電 據中國駐越南大使館網站消息,為順利推進“春苗行動”,經與越南政府有關部門協(xié)商,現就疫苗接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疫苗種類:中國國藥集團新冠病毒滅活疫苗
二、接種對象:18歲以上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qū)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區(qū)護照、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等五類中國證件的在越中國公民。
三、接種原則:請接種申請人根據個人身體狀況,按照“知情自愿、風險自擔”原則考慮疫苗接種事宜。相關接種注意事項請查閱中國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發(fā)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網址鏈接如下:
http://www.nhc.gov.cn/jkj/s3582/202103/c2febfd04fc5498f916b1be080905771.shtml
四、接種費用:免費。
五、接種安排:請接種申請人根據駐越使領館郵件通知,接種當日持登記時填報的個人身份證件,按照指定時間前往指定地點接種。
六、現場流程:1、核實身份信息并登記;2、健康申報和體溫檢測;3、醫(yī)生問詢健康狀況,判斷接種申請人是否適宜接種疫苗;4、簽署知情同意書;5、接種第一劑疫苗;6、留觀30分鐘。
七、注意事項:
(一)駐越使領館在接種現場安排志愿者擔任聯(lián)絡員,開展接種人員身份核查、協(xié)助翻譯、統(tǒng)計登記等工作。請接種者配合聯(lián)絡員工作,抵達接種點后嚴格遵守防疫要求(包括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健康篩查、保持社交距離等),遵循接種工作流程,聽從越方工作人員和中方聯(lián)絡員安排,確保接種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二)接種現場將提供中、越雙語版本“接種新冠疫苗知情同意書”、“新冠疫苗接種前健康篩查表”和“新冠疫苗接種證明”(模板附后),申請人可提前了解相關信息。
(三)為方便在越中國公民咨詢和反映疫苗接種有關問題,確保接種工作順利開展,駐越使館開通“春苗行動”專用郵箱(sglqc_vn@vip.163.com)和專線電話(0906206125),使館將通過上述專用郵箱向越南北部接種人發(fā)送接種通知。前期已通過小程序報名登記的申請人,可登錄小程序查看登記情況。如個人信息需要修改和補充,可將有關信息發(fā)送至上述專用郵箱,使館將及時處理。如已確認個人信息無誤,請不要通過郵箱重復報名。如第一階段未能及時向使館報名登記,請徑將個人接種意愿信息(包括姓名、證件種類、證件號碼、所在越南省市、聯(lián)系電話、電子郵箱等)發(fā)送至“春苗行動”專用郵箱,使館將及時處理,納入接種安排。
(四)健康狀況穩(wěn)定、藥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請隨身攜帶本人日常所服藥物,以便醫(yī)生現場評估是否適宜接種。如經現場體檢和醫(yī)生評估,認為申請人身體條件暫不適宜接種新冠疫苗,請科學理性對待,尊重和服從醫(yī)生的專業(yè)判斷。
(五)實驗數據證明,滅活病毒疫苗安全性較高,但并不保證100%無不良反應。接種后須在接種點留觀30分鐘,如出現不適情況及時咨詢現場醫(yī)生,接種點將提供醫(yī)療急救服務。如離開后出現懷疑與接種有關的不良反應,請及時就醫(yī)。
(六)接種人需接種兩劑疫苗。第二劑疫苗接種原則上在原接種點進行,與第一劑相隔21天,具體接種時間注意查看使館官網通知。接種完成后,越方將出具疫苗接種證明。
(七)根據目前臨床研究數據,絕大多數人接種完疫苗后能產生預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抗體,但任何疫苗的保護作用都不能達到100%。請接種人在接種后繼續(xù)嚴格遵守各項防疫規(guī)定,做好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減少聚集活動,堅持“非必要、非緊急、不旅行”。
八、如有任何疑問,請聯(lián)系駐越使領館:
(一)中國駐越南使館
專用咨詢郵箱:sglqc_vn@vip.163.com
專用咨詢電話:0084-906206125
領事保護與協(xié)助電話:0084-24-39331000
(二)中國駐胡志明市總領事館
專用咨詢郵箱:chunmiaohcm@vip.163.com
專用咨詢電話:0084-28-382924590084-896694127/938882098/708745918
領事保護與協(xié)助電話:0084-908002226
(三)中國駐峴港總領事館
專用咨詢郵箱:xglqc_vn@vip.163.com
領事保護與協(xié)助電話:0084-90558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