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法院訴訟服務創(chuàng)新獲最高法肯定
本報訊 (記者陳淑華 通訊員蔡崇謀)“福建泉州法院推行異地立案,當事人在全市任何一個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實地或通過網(wǎng)絡完成立案手續(xù),方便群眾訴訟?!?月12日上午,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肯定了泉州法院“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臺。
為破解訴訟難、訴訟累特別是異地訴訟難、訴訟累,泉州中院于2015年初在全國首創(chuàng)“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臺。兩年多來,在整個泉州區(qū)域,不管是哪里人,不管案件屬于哪個法院管轄,只要當事人邁進任何一家法院(法庭),只要是民商案件,都可以立案。
“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臺推出至今,成效顯著,得到各級和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截至今年2月28日,泉州市兩級法院已為當事人提供異地立案40034件,提供異地法律咨詢41225次,材料收轉(zhuǎn)41013次,訴訟指引41322次,判后答疑817次,信訪接待153人次,立案調(diào)解206件,訴前調(diào)解5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