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全面提高村干部待遇 基層待遇總額增長50%
海南日報文城6月7日電 (記者許春媚 特約記者黃良策)從文昌市相關部門獲悉,從2017年7月1日開始,文昌市對村級組織運轉經費進行全面調整,村干部待遇將全面提升。

按照新標準,文昌293個村(社區(qū))及其在職和離任的村(社區(qū))“兩委”干部、村(居)民小組組長和副組長都將從中受益。調整后的補貼,人員補貼從2017年7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村級組織經費從2017年1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
據了解,為激發(fā)村干部工作積極性,文昌市委組織部下一步還將出臺村干部績效考核辦法,將補貼總額的25%左右作為績效補貼,每年進行考核發(fā)放績效補貼,按好中差2:6:2的比例評定等次,實行獎罰制度,扣除被評為差的干部的補貼,用于獎勵被評為好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