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獲刑1年半
(抗擊新冠肺炎)河南首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獲刑1年半
中新社鄭州4月3日電 (記者 李貴剛)河南省首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郭某鵬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于3日一審開庭宣判,對被告人郭某鵬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3月11日,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過官方平臺“鄭州發(fā)布”通報稱,當日,鄭州市確診1例境外輸入新冠肺炎病例。該病例是河南省首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確診患者郭某鵬在近期曾飛赴阿聯(lián)酋阿布扎比、意大利米蘭等地。
河南這1例境外輸入病例曾一度引發(fā)廣泛關注,網民將其稱之為“鄭州毒王”。3月11日,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對郭某鵬、郭某玲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3月28日,鄭州公安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30歲,二七區(qū)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月3日,鄭州市二七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郭某鵬妨害傳染病防治案。
鄭州市二七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郭某鵬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庭審中,被告人郭某鵬及其辯護人對指控的事實、證據和罪名均沒有異議,同意公訴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被告人郭某鵬當庭認罪悔罪。法院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鵬自境外回國后,故意隱瞞出入境情況,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拒不執(zhí)行衛(wèi)生防疫機構規(guī)定的預防、控制措施,有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被告人郭某鵬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郭某鵬的認罪悔罪表現(xiàn),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郭某鵬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