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出臺新政 急需緊缺人才認定不受國籍戶籍限制
萬寧出臺引才新政 急需緊缺人才認定不受國籍戶籍限制
本報萬城9月27日電(記者袁宇 通訊員陳江)萬寧市近日出臺《急需緊缺人才認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急需緊缺人才認定范圍與條件、認定標準編制與發(fā)布、認定程序、認定管理等內容進行明確,推動人才發(fā)展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
《辦法》結合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中央12號文件精神、省有關政策文件和萬寧人才工作實際,對萬寧急需緊缺人才認定工作進行了規(guī)范和細化。
具體來說,《辦法》明確,急需緊缺人才的認定堅持品德、知識、能力和業(yè)績兼顧原則,堅持業(yè)內認可、市場認可、社會認可原則。認定對象不受國籍、戶籍限制。凡是符合《萬寧市急需緊缺人才目錄》范圍的,均可申報認定,不受名額限制。認定為急需緊缺人才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不落戶購房、購車待遇。
萬寧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急需緊缺人才認定程序分個人申報、審核和認定、備案和證明三個環(huán)節(jié),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急需緊缺人才證明,每次認定周期為1年。
該負責人表示,《辦法》細化了對急需緊缺人才的認定和管理規(guī)定,豐富了部分政策內容,將更好地把“最優(yōu)”“最適”的人才“引流”到萬寧市“最急”“最需”的崗位工作,助力全市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