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審議通過華僑權益保護條例 擬12月1日起施行
中新社武漢9月14日電 (馬芙蓉 楊一)從2016年12月1日起,海外華僑在湖北省內的政治、人身、財產、就業(yè)、社保、生育、子女入學、投資、捐贈等諸多權益,將獲得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護。
9月14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湖北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該條例擬定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該條例分為“總則、基本權益保護、投資創(chuàng)業(yè)保護、服務與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六章四十一條。條例立法堅持平等保護,堅持積極開放原則,重點圍繞華僑最關心、最切身的權益問題,如房屋、投資、捐贈、社保、教育等方面的權益進行規(guī)范和保護,為解決現(xiàn)實存在的突出問題提供依據(jù)。
譬如在財產權益保護問題上,條例對華僑房屋的征收補償、華僑祖墓遷移補償安置、華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財產繼承等重大財產權益明確給予國民待遇,實行同等保護。又如在投資創(chuàng)業(yè)資金收入方面,條例明確規(guī)定華僑的合法財產和投資獲得的合法利潤、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清算后的資金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可依法自主處置。針對外籍華人權益保護問題,條例允許對外籍華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參照本條例執(zhí)行,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可享有的權利除外。
湖北是新僑大省(改革開放后通過留學、投資、技術等途徑取得海外永久居留權的中國公民)、科教大省,在海外的華僑華人約有60萬,大部分生活在東南亞、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地。湖北通過連續(xù)16屆成功舉辦“華創(chuàng)會”,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海外華僑華人專業(yè)人士回國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