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專家學者:香港國安法有“一法定香江”的效果
7月6日,外交部駐澳門公署舉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座談會。多位澳門專家學者在會上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法律依據(jù)充分,兼顧“兩制差異”,有助于香港法治秩序盡快恢復,產生“一法定香江”的效果。讓香港居民依據(jù)基本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得到更好地保障,是香港現(xiàn)實所需的長遠之計。
外交部駐澳公署特派員沈蓓莉在致辭中表示,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是對全國人大涉港決定內容的全面展開、充分貫徹和具體落實,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生動實踐。這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充分體現(xiàn)了中央政府對有關國家安全事務的根本責任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有助于堵塞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執(zhí)行機制“短板”,為香港社會穩(wěn)定有序、市民安居樂業(yè)提供堅實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唐曉晴、澳門城市大學協(xié)理副校長葉桂平、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方泉、《澳門日報》總編崔志濤、《新華澳報》社長林昶、澳門中華教育會理事長鄭洪光、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建、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院長邱庭彪等出席會議并發(fā)言。
與會專家學者表示,香港國安法完善了“一國兩制”原則中“一國”的底線,能夠精準打擊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扭轉香港特區(qū)的亂局,產生“一法定香江”的效果;香港國安法明確重申港人享有《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jīng)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規(guī)定的有關權利和自由,明確規(guī)定罪刑法定、無罪推定、一事不二罰等一系列重要的法治原則,并未改變香港現(xiàn)行有關人權保障的法律體系。通過由亂到治,香港居民會越來越深刻認識到,香港國安法是國家安全的盾牌,是香港社會穩(wěn)定的“守護神”;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澳門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責任,澳門宜在現(xiàn)有良好基礎上進一步做好普法宣傳、完善法律機制,為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奠定更堅實的法律基礎。(總臺記者 肖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