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捕“紅通”紀實:攻心為上 海外成不了“法外”
視頻:追逃追贓 “百名紅通”37人已到案 來源:央視網(wǎng)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部署加強防逃控逃工作。2015年3月,中央反腐敗協(xié)調(diào)小組部署開展了針對外逃腐敗分子的天網(wǎng)行動,并集中公開了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fā)布的紅色通緝令,曝光100名涉嫌貪腐的外逃人員。根據(jù)中紀委最新公布的數(shù)據(jù),天網(wǎng)行動自實施以來,已先后從7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追回2442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397人,“百名紅通人員”37人,追贓金額85.42億元。
-本報記者 劉棟
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
曾經(jīng),一些腐敗分子視境外如天堂,總以為拿著貪來的錢財,到了境外就能過上神仙般的 日子;如今,身在境外的腐敗分子惶惶不可終日,生活提心吊膽、了無生趣,更要擔心隨時找上門來的當?shù)鼐旌鸵泼窆佟?/p>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部署加強防逃控逃工作———2015年3月,中央反腐敗協(xié)調(diào)小組部署開展了針對外逃腐敗分子的天網(wǎng)行動;2015年4月22日,中國集中公開了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fā)布的紅色通緝令,曝光100名涉嫌貪腐的外逃人員……
今年12月9日,中紀委最新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2014年以來,先后開展“天網(wǎng)2015”“天網(wǎng)2016”專項行動,從7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追回2442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397人,“百名紅通人員”37人,追贓金額85.42億元。
逃出去不等于逃得了
楊秀珠,曾先后擔任浙江省溫州市副市長、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等職務。在中國公布的百名紅色通緝令人員名單中,她名列首位。2016年11月16日,在潛逃境外13年之后,她回國投案自首。
時鐘撥回到2003年2月,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在偵查另一起職務犯罪案件時,發(fā)現(xiàn)了楊秀珠涉嫌犯罪的線索。聽到風聲的她如驚弓之鳥,于2003年4月向所在工作單位謊稱母親有病要回溫州探望,與其女兒、女婿、外孫女一行四人,在上海浦東機場登上了經(jīng)由香港前往新加坡的航班,開始了她的逃亡之路。
這一逃,就是13年7個月。在此期間,楊秀珠先后竄逃至中國香港、新加坡、法國、荷蘭、意大利和美國,并向法國、荷蘭和美國申請“避難”。中國始終未放棄對楊秀珠的追逃。最終,在中央追逃辦的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和科學指揮下,楊秀珠被迫回國自首,正式歸案。
中央追逃辦,其全稱為中央反腐敗協(xié)調(diào)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于2014年成立。其中包含中央紀委、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等8家成員單位。與之相對應,31個省區(qū)市均已建立省級追逃辦,一個縱橫交錯的立體化格局已經(jīng)形成,逐漸釋放制度優(yōu)勢。
為全面掌握外逃貪官的信息,中央追逃辦編織了內(nèi)外兩張信息收集網(wǎng),制定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信息統(tǒng)計報告制度,從中央到縣一級層層建立外逃人員數(shù)據(jù)庫,及時更新、動態(tài)管理。同時,在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設立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舉報平臺,接受海內(nèi)外公眾對外逃貪官的舉報線索,為開展追逃追贓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
在上海,檢察機關作為“天網(wǎng)”行動追逃的牽頭機構,按照“級別高、數(shù)額大、影響壞、易實施”的原則,對在逃對象逐案完善“一逃一檔”“一逃一職”、“一人一策”等工作制度。以貪污、受賄犯罪嫌疑人梁某為例,其作案后潛逃美國,檢察機關在對梁某作出刑事拘留決定后,加強對梁某各方面的信息情報搜集和研判,跟蹤掌握其境外動向,連續(xù)采取相關的控制措施,于今年5月17日在其乘坐美國至上海的航班入境時成功將其抓獲。
邊追邊防織密反腐“天網(wǎng)”
今年11月12日,“百名紅通人員”閆永明從新西蘭回國投案自首。中新兩國執(zhí)法部門就緝捕閆永明、追繳其違法所得一直進行密切合作。在法律威懾和政策感召下,閆永明最終選擇認罪,退還巨額贓款,繳納巨額罰金并回國投案自首,對閆永明的追逃追贓工作實現(xiàn)了“人贓俱獲、罪罰兼?zhèn)洹钡哪繕恕?/p>
人跑了,錢帶走了,但無論逃到哪兒,追逃更要追贓。中紀委在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工作之初,就始終堅持追逃和追贓同步進行。在中紀委公布的一份材料中就提到,對于轉(zhuǎn)移至境外的腐敗資產(chǎn),中國將會同有關國家開展合作,通過雙邊刑事司法協(xié)助條約、引渡條約或境外民事訴訟等方式進行追贓。
一邊追逃追贓,一邊加大防止外逃力度。在國外,一張追逃“天網(wǎng)”越織越密;在國內(nèi),防逃堤壩越筑越牢。今年12月9日,在第13個“國際反腐敗日”到來之際,中紀委公布了一組數(shù)據(jù)———2015年首次實現(xiàn)追回人數(shù)超過新增外逃人數(shù),2016年新增外逃人數(shù)進一步下降。
在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局長劉建超看來,成績的取得不僅源于追逃追贓的豐碩成果,讓企圖外逃的腐敗分子放棄幻想,也得益于防逃工作扎實開展,“防止一個外逃,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追回一個,所以要不斷加大防逃力度。”
“天網(wǎng)2016”行動明確提出,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zhuǎn)移贓款專項行動,中央組織部、外交部、公安部和中央紀委機關開展出國 (境) 證照違規(guī)問題專項治理行動。
依靠國際合作 讓貪腐“雖遠必誅”
今年9月,G20杭州峰會舉行。除了經(jīng)濟議題外,峰會取得的另一項成果備受各方關注———G20各國領導人一致批準通過 《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
從2005年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批準我國加入 《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以來,反腐敗國際合作中的中國聲音越來越宏亮、中國故事越來越精彩。梳理已歸案的37位“百名紅通人員”名單,可以看出今年從美、加、澳、新等西方發(fā)達國家追回來的外逃人員較去年有明顯提升,這也彰顯出雙邊反腐敗合作平臺的渠道作用。
2005年,中美執(zhí)法合作聯(lián)合聯(lián)絡小組 (JLG) 反腐敗工作組成立,此后中美反腐敗和執(zhí)法部門先后多次進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與合作;
中國和加拿大,已建立中加司法執(zhí)法合作磋商機制,并于今年9月簽署 《關于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chǎn)的協(xié)定》,為跨境追贓搭建了合作機制;
中國和澳大利亞簽訂刑事司法協(xié)助約定,并已經(jīng)簽署引渡條約;
來自外交部的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中國已與近60個國家簽署了79項司法協(xié)助條約,與46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
……
反腐外交不斷打開新局面,中國在國際反腐合作中的話語權和規(guī)則制定權也不斷增強。在劉建超看來,反腐敗追逃追贓國際合作中,中國同有關國家在機制建設和個案合作中取得的追逃追贓成果,可以成為今后援引的重要案例,對與其他國家開展合作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海外不是“法外”,貪腐必將“雖遠必誅”。正如劉建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所強調(diào),“不管跑多遠,跑多久,不管有多難,我們追逃者的腳步始終不會停息,將始終以螞蟻啃骨頭的韌勁,毫不松懈、持之以恒地將追逃追贓工作不斷向前推進。”